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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正艾:以开放促改革是打造中国改革开放升级版的制胜法宝

时间:2013年12月23日信息来源:理论网 点击: 【字体: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的深刻总结,也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既为中国对外开放指明了目标,也为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改革开放两大领域指明了方向。

  一、以开放促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突出特点和成功经验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改革与开放相伴随,彼此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开放促进改革,改革推动开放。1980年5月,中央确定在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厦门市各划出一定范围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为改革提供借鉴和经验,这些地方的改革推进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在所有制结构上, 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格局。国有、外资和私营经济三分天下, 平等竞争。在分配制度上,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工资、奖金作为主要分配形式, 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也参与分配,多种分配方式与按劳分配并行不悖。在资源配置方式上, 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发挥基础性作用,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基本形成, 并逐步完善,市场在资源调节中的范围更广,层次更深,作用更大。在行政管理方面,这些地方的改革,推动了政府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极大地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打破了“铁饭碗” 、推动了中国劳动制度改革;推动了中国对外贸易、投资体制改革,促进了国际国内要素的流动和市场的逐步融合。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为中国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推动了中国改革在更广范围、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展开,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新的形势下,中国新一轮的改革要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破解发展面临的各种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一个重要的路径就是,继续拿起“以开放促改革”这一制胜法宝,通过开放为改革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更加强大的动力。

  二、以开放促改革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的迫切需要

  当前正在如火如荼推进中的TISA、TPP、TTIP谈判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认同,这些谈判表明,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发展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趋势,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谈判正成为新一轮国际贸易谈判和规则制定的核心内容,具有更高标准的新自由贸易协定将引领全球贸易新规则、新标准,WTO多边贸易体制有边缘化的危险。从我国的情况看,我国已签署了1个局部自由贸易协定(即亚太自由贸易协定)和10个自由贸易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单独关税区。在投资协定方面,我国已与12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30个双边投资协定,但其中只有小部分规定了国民待遇,而且我国主要遵从准入后国民待遇。大多仍属于标准较低的自由贸易协定,还停留在传统的WTO多边贸易框架体制之下。比如,在商品贸易领域,对农业的保护主义倾向还相当严重;在建筑业领域,外国建筑公司仅可承担外方出资或是中方因技术原因无法承担的项目。在服务贸易领域更为突出,市场准入限制十分严格。例如,外资并购中资银行持股比例单家不得超过20%,多家累计不得超过25%;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从事A股交易虽然开始试点,但是还是有严格条件的放开;寿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在电信业方面,外国的电信企业必须与现有内资电信企业设立合资企业,移动、固话等基础电信业务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在邮政快递业方面,仅开放包裹递送业务,维持信件的邮政专营权,并限制外资企业的网点设立数量及经营地域范围;在法律服务领域,外国律师事务所可设立代表处,但不得雇佣中国注册律师。目前世界上大多数TISA谈判参与方在这些领域已经没有外资持股比例或经营范围的限制。这些限制大大降低了我国的对外开放水平,使我国不少服务业领域垄断色彩强烈,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影响到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深度融合。总体看,我国自贸区发展相对滞后。2011年美国、欧盟、韩国、墨西哥与其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贸易额占其贸易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27%、35%和73%,而当前我国同自由贸易协定伙伴的贸易额仅占我国外贸总额的24%,如果剔除港澳台地区,仅占11%,这与国际水平差距较大,也与我国当前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完全不相符。中国经过加入WTO十余年的磨砺后,完全有条件和能力在更高水平上与世界各经济体融合。中国必须适应国际自由贸易发展的新趋势、新标准和新规则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更高标准、更大范围、更深领域的对外开放,引领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切实发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改革开放升级版

  一是通过进一步对外开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升级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放宽投资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推进这些领域的对外开放,就要求我们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市场准入、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将政府职能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上,从而为企业创造出一个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同时,要改革行业商(协)会管理体制,把本不属于行政范畴的职能还给商(协)会,改变行业商(协)会发展活力不足、服务不到位、行政色彩浓厚等问题,增强商(协)会服务企业的能力。

  二是通过进一步对外开放,推动对外经济管理体制升级版。我国过去采取的逐案审批和产业指导目录的外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尽快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纠正“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倾向。同时对外投资管理方面,要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放宽对外投资的各种限制,消除投资审批、外汇管理、金融服务、货物进出口、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障碍。

  三是通过进一步对外开放,推动中国经济升级版。随着我国在外资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的进一步放宽,以及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外资更多的成立科技中介、生产力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外资的质量和综合效应将大幅提高,外资企业的竞争能力将明显增强,这将对我国企业、特别是垄断型企业构成严峻的挑战,如果我国企业要想在市场深度融合中谋得一席之地,就必须从“温室”里走出来,在大江、大河、大海中去游泳,以开放的心态把握全球资源,把握全球需求,把握全球人才,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这样才能在我国的进一步开放中得以生存并强大起来。随着更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域的不断形成,我国必须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加强贸易平台建设,加强国际营销网络建设,这就要求我国必须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与国际新规则、新标准接轨的步伐,完善贸易、产业、财税、金融、知识产权相关政策,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教务部副主任、研究员)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