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社科联关于开展“廊坊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科工作联络站,市社科联所属学会、协会、理论研究会:
根据《廊坊市社会科学普及办法》,市社科联将开展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可申报市社科普及基地:
1.文化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院(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馆(站)、文艺演出场馆等);
2.教育场所(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专及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行政院校、军事院校、有关培训基地等);
3.文化景区、主题公园;
4.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5.其它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城镇社区、街道、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传播能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社科普及工作近、中、长期工作计划及制度措施保障;
2.组织机构健全、办事机构完备,有相应的社科普及专业人员;
3.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有效的工作手段;
4.有必要的专项资金保障。
二、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社科工作联络站申报,由各县(市、区)社科工作联络站负责推荐上报市社科联;
2.市社科联所属学会、协会和理论研究会实行直接申报原则,统一向市社科联上报;
3.市社科联学会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通过考察、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申报单位的社科普及实效后提出具体认定意见,经市社科联讨论通过后,认定“廊坊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三、材料要求
1.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廊坊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和《廊坊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评估表》(见附件);(2)本年度社科普及活动计划;(3)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2.上述材料皆为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社科联学会部,(1)、(2)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每个县(市、区)社科工作联络站推荐1个参选单位;
2.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30日;
3.通讯地址:廊坊市广阳道300号第一实验中学教学楼B座213室(学会部),电话:2339711,电子邮箱:lfsklxhb@sina.com。
附件:1.《廊坊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2.《廊坊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评估表》
表格下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申报评估表
廊坊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4月15日